城镇化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,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,也是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。然而,快速城镇化的同时,城市发展也面临巨大的环境与资源压力,外延增长式的城市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,《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(2014-2020年)》明确提出,我国的城镇化必须进入以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。习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:“解决城市缺水问题,必须顺应自然。比如,在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,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,建设自然积存、自然渗透、自然净化的“海绵城市”。”
一、概念与作用
海绵城市的国际通用术语为“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”,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,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“弹性”,下雨时吸水、蓄水、渗水、净水,需要时将蓄存的水“释放”并加以利用,从而让水在城市中的迁移活动更加“自然”。海绵城市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,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,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,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、渗透和净化,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。海绵城市建设应统筹自然降水、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系统性,协调给水、排水等水循环利用各环节,并考虑其复杂性和长期性。
海绵城市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变化:
1、解决当前城市内涝灾害、雨水径流污染、水资源短缺等突出问题。
2、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。
3、带来综合生态效益。如通过城市植被、湿地、坑塘、溪流的保存和修复,可以明显增加城市“蓝”、“绿”空间,减少城市热岛效应,改善人居环境。
4、为更多生物特别是水生植物提供栖息地,提高城市生物多样性水平。
经济效益:
1、大大减少建设排水管道和钢筋混凝土水池的工程量。
2、调蓄设施与城市既有绿色、园林、景观水体相结合,“净增成本”比较低
3、大幅减少水环境污染治理费用,降低城市内涝造成的巨额损失。
二、主要实现途径
(一)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。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河流、湖泊、湿地、坑塘、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,留有足够涵养水源、应对较大强度降雨的林地、草地、湖泊、湿地,维持城市开发前的自然水文特征,这是海绵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;并对传统粗放式城市建设模式下,已经受到破坏的水体和其他自然环境,运用生态的手段进行恢复和修复,并维持一定比例的生态空间。
(二)城市规划区海绵城市设计与改造。
按照对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,合理控制开发强度,在城市中保留足够的生态用地,控制城市不透水面积比例,并采用生态绿地、屋顶花园等措施滞蓄雨水,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。同时,根据需求适当开挖河湖沟渠、增加水域面积,促进雨水的积存、渗透和净化。海绵城市建设应统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、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可以通过对雨水的渗透、储存、调节、转输与截污净化等功能,有效控制径流总量、径流峰值和径流污染;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即传统排水系统,应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共同组织径流雨水的收集、转输与排放。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,用来应对超过雨水管渠系统设计标准的雨水径流,一般通过综合选择自然水体、多功能调蓄水体、行泄通道、调蓄池、深层隧道等自然途径或人工设施构建。
(三)建筑雨水利用与中水回用
以上三个系统并不是孤立的,也没有严格的界限,三者相互补充、相互依存,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元素。
三、典型案例:深圳市光明新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
深圳市光明新区是近几年大规模开发建设的集中片区,采用低影响开发模式进行开发建设。区域采用单元开发模式,划分为22 个开发单元,开发单元用地规模在30-50 hm2。
深圳市光明新区门户区23条市政道路,共计17 km。工程设计按照低影响开发理念配套设置雨水综合利用措施,将道路红线范围内的雨水优先汇集进入两侧的生物滞留带进行渗滤、滞蓄处理,将径流雨水用于补充地下水,发挥径流污染控制、峰值流量削减、水文生态修复等方面的作用。
道路雨水设施实景
公园平面图和植草沟实景图
透水铺装地面和下凹式绿地实景图
附录:
一、最新进展
2014年11月住建部印发了《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——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(试行)》
二、发展趋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