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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争取入选国家级海绵城市试点
发布时间:12/3/2016 11:23:54 AM  浏览次数:2533  所属分类:海绵动态

南京争取入选国家级海绵城市试点


来源:南京晨报 

昨日,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公布“十三五”循环经济发展规划(简称规划):争取入选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第二批试点城市;研究制定垃圾分类收费方式,重点建设江南、江北环保产业园;建设循环型江北新城区;2020年,南京城市建成区20%以上的面积达到“小雨不积水,大雨不内涝”,五大美丽乡村示范区全部建成……

研究制定垃圾分类收费方式

根据规划,南京将大力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,扩大垃圾分类覆盖面,研究制定垃圾分类收费方式,鼓励市民进行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,逐步提高垃圾分类收集水平。针对建筑垃圾,南京将调整完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等相关法规,研究出台城市建筑垃圾、道路建设废弃物等废弃资源利用管理办法,在市区范围建立完善的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及综合利用设施。到2020年,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85%。

记者注意到,规划还提到了重点建设江南环保产业园和江北环保产业园,实现南京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处理。

建设循环型江北新城区

构建绿色交通体系,规划提出,大力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网络,提高使用新能源公交车在公交车中的比例,倡导购买小排量、新能源等节能环保型机动车。到2020年,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分担率要达到63%。同时,南京将实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,以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,结合旧城改造、小区出新同步推进既有住宅节能改造。到2020年,城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基本实现禁粘,禁粘区域达90%。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95%以上,城镇新建建筑绿色标准执行率达到100%。规划还特别提到建设循环型江北新城区。

小雨不积水,大雨不内涝

关于南京如何建设海绵城市,规划中也有具体要求。南京将综合采取“渗、滞、蓄、净、用、排”等措施,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,就地消纳和利用的降雨不低于70%,区域内的河湖水系水质、雨水资源利用率、污水再生利用率等指标达到海绵城市相关标准,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、大雨不内涝、水体不黑臭、热岛效应有缓解。到2020年,城市建成区20%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。

其中,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建设,采取屋顶绿化、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、微地形等措施,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;在道路、广场建设中,改变雨水快排、直排的传统做法,对非机动车道、人行道、停车场、广场等扩大使用透水铺装,并增强道路绿化带、绿地对雨水的消纳功能,减轻市政排水系统的压力;海绵型公园和绿地这一块,则通过建设雨水花园、下凹式绿地、人工湿地、雨水调蓄设施等,就地消纳雨水,并为蓄滞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。

规划要求,海绵型新城区建设,着力推进江北新区核心区及高铁枢纽经济区红花—机场片区海绵城市建设。此外,南京将加紧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,尽快确定海绵城市成片建设示范区,推进一批具备一定规模的示范项目尽早启动实施,争取入选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第二批试点城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