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市雨洪管理与雨水资源利用的思想进入中国后,沿海地区率先开始了实践行动。2003年,在《城市景观之路:与市长交流》一书中,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院长俞孔坚、北京大学景观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李迪华提出“河流两侧的自然湿地如同海绵,调节河水之丰俭,缓解旱涝灾害。”这是国内城建领域第一次出现海绵概念[9]。2014年起,建设海绵城市成为国家行动,负担起保护水资源和防止洪涝的两大任务。财政部、住建部、水利部联合启动了全国试点城市工作,住建部编制印发了《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到2015年,全国有数百个城市已经行动起来。
随着海绵城市工作的推进,一些问题逐渐显露,特别是2016年春夏数十年不遇的大暴雨遍布南方,许多试点城市没有经受住考验。这使得关于海绵城市的辩论愈演愈烈:
争论焦点1:城市海绵概念可行吗?
正方观点: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,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“弹性”,下雨时吸水、蓄水、渗水、净水,需要时将蓄存的水“释放”并加以利用[10]。
反方观点:海绵没有承重力,城市不可能建设在海绵体之上,只能说城市的部分用地具有类似海绵的性质,可解决部分雨洪的管理问题。
争论焦点2:绿地可以用来调节径流吗?
正方观点: 绿地系统是城市最大的海绵体,其调蓄功能不但要高于其他用地的要求,还可负担周边建设用地海绵城市建设的荷载要求。
反方观点:中国城市绿地只占建成区面积的三分之一,除非十分干旱,不可能承纳全城的径流调节任务。让其装入过多的雨水将影响绿地主要功能的发挥,许多绿地植物的生存会受到严重影响乃至泡死,违背“以本地物种为主”的生态树种选择基本原则。
争论焦点3:绿地能否承担滞洪作用?
正方观点:(北京)如果所有的绿地都能比地面低20cm,城市绿地就可以承担起滞洪的作用,那么暴雨积水问题就能基本解决。
反方观点:城市海绵体工程承纳雨水的总量是按照“设计降雨量”给定的,一般只有三、四十毫米,遇到远超这个标准的特大暴雨或大量的上游洪水时,不可能承担防治洪涝的重担。2016年动辄数百毫米暴雨在我国许多城市造成灾情就是证明。
争论焦点4:城市如何保存雨水和充实地下水?
正方观点:按照《指南》,严格根据当地“设计降雨量”进行设计和施工,构造全市海绵体系,就可保证实现“径流控制率”的指标,把雨水蓄存到海绵体(包括地下水层)。
反方观点:雨洪调控的出发点应是以余补缺,将暴雨的多余余量保存下来,供应缺雨季节使用。而《指南》这个设计思路是在缺雨季节将雨水全部扣进地下,小河断水,不给下游;到了雨季来临时,海绵体已经基本饱和,那么暴雨时海绵体已失去了继续接纳雨水的能力。
争论焦点5:海绵城市能否解决水质污染问题?
正方观点:城市绿色海绵体(包括绿地、湿地、水体、河滩、水岸等及其附生的动植物)可以过滤和净化水质,从而大面积而且很省钱地解决城市水污染问题[11]。
反方观点:水的富营养化大多可以自然解决,但是重金属和某些人造毒性物质无法自然消解,将长期以混合态、络合态或化合态存留在土壤中。这种土壤污染是很难处理的。最好的办法是通过人工污水预处理防止重污染径流进入土壤。如果因强行向土壤灌注雨水让这些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层,将造成更大的生态灾难。
争论焦点6:建设海绵城市更省钱吗?
正方观点:灰色基础设施(路网、电网、排水管等)是靠人工、水泥、能源去建设、维护的,这个系统需要浪费很大的能源,而且是单一的解决问题。而综合的生态基础设施(水系、绿地、自行车系统、步行系统、文化遗产廊道等)整合在一起,能够很大程度综合而且“免费”地解决这些问题[12]。
反方观点:绿色海绵体解决洪涝的能力有限,城市首先还是要高标准搞好灰色基础设施建设,然后再锦上添花地进行海绵城市建设。现在正在推广的城市海绵工程造价高,寿命短,而且实际上不含污水分流和处理工程,没有经过经济技术分析与核算,应审慎对待。
争论焦点7:海绵概念是发展的吗?
正方观点:海绵概念是发展的,正从小海绵(绿色海绵体)向中海绵(下水系统)和大海绵(防洪系统)发展,逐渐完善。
反方观点:所谓小中大海绵的说法是概念偷换。绿色海绵概念以批判灰色基础设施开始,到返回来承认中国雨洪问题还是要以灰色基础设施为基础,绕了一个大圈。
综上所述,积极利用绿色海绵体保护和储留雨水是一项积极善意的发展,但前提条件是城市拥有充足的绿地,雨水没有被污染。我国亚热带季风气候区的夏季大暴雨,动辄超过海绵体容纳量的数倍甚至十数倍。城市海绵体对治理洪涝能起多大作用,需要实事求是、因地制宜地分析。另外,现行的《指南》忽视经济技术核算,没有计算投入产出比,鉴于全国性海绵城市建设耗资巨大(初步估计仅仅小海绵建设就在6万亿元以上),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应该是一项十分慎重的工作。